重庆民用建筑内能经营哪些项目?
点击了解民用建筑分类,以下是可以在民用建筑里面的项目:
点击了解民用建筑分类,以下是可以在民用建筑里面的项目:
1.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
2、 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3、商店建筑、展览建筑、营业厅、展览厅
4、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5、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
5、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
6、老年人照料设施
7、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
7、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
8、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
9、剧场、电影院、礼堂宜
9、剧场、电影院、礼堂宜
10、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
11、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含剧场、电影院)
11、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含剧场、电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