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如何进行?
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现场手动启动;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
3、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4、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补风机应能自动启动。
5、排烟防火阀在280℃时应自行关闭,并应连锁关闭排烟风机和补风机。
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排烟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担负两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应仅打开着火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呈关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