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消防二次改造告诉您消防水泵的验收
1、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阀门、仪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有明显标志;
2、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他可靠的引水措施;
3、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的功能应均符合设计要求。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最不利点做末端试水试验时,自放水开始至水泵启动时间不超过5min;
4、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1min或2min内投入正常运行。自动或手动启动消防泵时应在55s内投入正常运行。
5、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防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额定压力的1.3-1.5倍。
6、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当系统气压下降设计最低压力时,通过压力变化信号应能启动稳压泵。
7、消防水泵启动控制应置于自动启动档,消防水泵应互为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