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次消防改造告诉您关于消防水池的验收
消防水池及高位消防水箱的验收
1、高位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³。
2、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³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³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3、消防水池进水管直径应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100mm。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4、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有效消防容积,应按出水管或吸水管喇叭口(或防止旋流器淹没深度)的最低标高确定。
5、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6、消防水池及高位水箱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室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箱)水位的位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