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消防改造带您了解爆炸性厂房、库房的平面布置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库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 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接结构。
3、防爆厂房宜单独设置,如必须与非防爆厂房贴邻时,只能一面贴邻,并在两者之间用防火墙或防爆墙隔开相邻两个厂房之间不应直接有门相通,以免爆炸冲击波的影响。
4、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且不应设置在具有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割时,可一面贴邻。
5、对乙类厂房的配电站,如氨压缩机房的配电站,为观察设备、仪表运转情况,需要设观察窗,故作了适当放宽,确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采用(不然材料制作且不能开启的)甲级防火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