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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阀组在消防二次改造中的设置要求

来源:未知编辑作者:admin浏览:50发布日期:2021-11-03 15:36
报警阀组在消防二次改造中的设置要求


 

     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且易于操作、检修的地点,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距地面高度宜为1.2m。设有报警阀组的部位应设置排水设施。水力警铃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地点或公共通道的外墙上,其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直径应为20mm,总长度不宜大于20m;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对于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对于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喷头数计入湿式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和最低位置喷头的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雨林报警阀组的电磁阀,在入口处应设置过滤器;并联设置雨淋报警阀组的雨淋系统,其雨淋报警阀控制的入口处应设置止回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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